华图问知

关于不动产处理,未经办理登记,是否发生物权?

1回答2013-02-23 09:28

回答共1条

  • 黄金勇

    黄金勇 2013-03-04 11:11

    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8条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在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时甲即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甲有权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故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的所有人是丙

公基有三个问题(标题要十个字?)

1回答2013-02-18 12:14

回答共1条

  • 张瑶

    张瑶 2013-04-12 14:25

    同一个机关制定的同一效力级别的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两个适用原则,比如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部门法,都是人大通过,即存在一般和特别的关系。后法优于前法情况较少,主要是人为原因导致出现立法漏洞,即针对一事项同一个机关的新法已出,而旧法还没有废止,这种情况下给执法者提供一个解决的途径。

听证程序,请教请教~~谢谢?????????

1回答2013-02-15 21:17

回答共1条

  • 15262235508

    15262235508 2013-02-18 14:22

    听证好像是要申请的..你被处罚了还愿意开听证会啊?

宪法问题?请教请教请教啦,

1回答2013-02-13 21:02

回答共1条

  • 叶禹彤999

    叶禹彤999 2013-02-15 12:20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都可以。

行政复议方面的问题~~~~

1回答2013-02-07 20:10

回答共1条

  • 张瑶

    张瑶 2013-02-26 08:56

    1.确认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订有以下几种情形:(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是最一般情况。(2)共同行为,由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行政委托行为。由委托机关作被申请人。(5)行政机关被返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作被申请人;如无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由作出返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作被申请人。(6)派出组织。派出组织包括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派出机关是被申请人;政府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派出机关是被申请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但如果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该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了具体行政行为,由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返销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有:(1)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2)合法但明显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3)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2.中央开会分全国人大会和党代会。党代会的专用名词:“几届几中全会” (1.)“届”:用于定期的会议,1956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新的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但由于政治运动等原因,九大直到1969年才召开,而十大、十一大均比党章规定提前一年召开,到了1982年的十二大及以后各次党代会,才真正按“八大”确定的党章的规定,5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我们某次党代会的中央委员会议为“几届几中全会”。 (2).“中”:是指中共中央委员会议,如“七届二中全会”就是指七大的党代表选出来的中央委员召开的第二次中央委员会议。 人大的专用名词:“几大几次会议” (1).“大”:即共产党召开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简称。如: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即“三大”、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十五大”。 (2).“次”: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这里的“八大二次会议”是指参加八大的代表再次聚在北京召开的会议。因为1956年在党的八大上通过的新党章,明确每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八大也就是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到了1992年十四大通过的新党章又明确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则由中央政治局召开,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关于华图练习册上主观唯心主义的一道题

2回答2013-02-07 00:20

回答共2条

  • 黄金勇

    黄金勇 2013-03-04 09:12

    客观唯心主义,理念不属于人的主观意识。

  • 叶禹彤999

    叶禹彤999 2013-02-07 21:22

    个人以为是客观唯心主义。理念在旧哲学意为纯粹理性概念,显然不是人的主观意识。

公共基础知识宪法部分

2回答2013-02-03 22:50

回答共2条

  • 叶禹彤999

    叶禹彤999 2013-02-04 14:23

    答案为B。 国务院副总理由总理提名,省级以及以下省长和副省长都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所以A错。 检察院比价特殊,是专门的监督机关,为保证其公信力和监督的实施,省级及以下检察长由本级人代会选举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B正确。 自治地方政府首长由本族公民担任,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由本族公民担任。

  • 13861262210

    13861262210 2013-02-03 22:54

    http://http://wenku.baidu.com/view/2238dc22a5e9856a56126009.html http://www.docin.com/p-273647588.html   两个版本的解析

刑法 相关的若干问题 谢谢

1回答2013-01-31 20:50

回答共1条

  • 叶禹彤999

    叶禹彤999 2013-02-02 22: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重大损失就是数额较大。有徇私枉法罪,主要是指司法人员轻判重判或者无判有,有判无。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不是国家机关,你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最多只能是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  

刑法 相关 问题 谢谢答疑

1回答2013-01-30 21:13

回答共1条

  • 张瑶

    张瑶 2013-01-31 09:44

    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2、对于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服刑人员,或者自伤自残的服刑人员,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如何判断工伤认定2007年江苏公务员A卷

1回答2013-01-29 17:05

回答共1条

  • 张瑶

    张瑶 2013-01-31 09:37

    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3.2醉酒导致伤亡的;3.3自残或者自杀的。A项因为是上下班,出现的意外事故,并且没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算为工伤。

求解怎么看哪些属于我国GDP

1回答2013-01-29 13:48

回答共1条

  • 叶禹彤999

    叶禹彤999 2013-01-29 19:32

    答案是BC。A不是,出售给面包厂的面粉还不是最终商品,GDP算的是最终商品。

关于法律效力等级,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1回答2013-01-29 09:56

回答共1条

  • 叶禹彤999

    叶禹彤999 2013-01-29 19:48

    个人以为答案是A.B.C. C项理论上是, 因为只有在法律处于同一位阶时才会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而同一位阶的法律应当是由同一立法阶层制定的。 D项错误。比如说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由国务院裁决。一般而言,“新法优于旧法”是指新法颁布后,与其同等级的旧法规范,或被废纸,或与其抵触部分失去效力。

公共基础哲学里不明白的问题

1回答2013-01-24 19:42

回答共1条

  • 叶禹彤999

    叶禹彤999 2013-01-24 20:52

    选ABD。后面两句话体现ABD。

江苏2010年公共基础B卷第50题

1回答2013-01-24 10:23

回答共1条

  • 张瑶

    张瑶 2013-01-31 13:11

    这题答案有问题,答案应当选AC,当资不抵债时,可以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破产,保健品公司是债务人,大南公司是债权人均可申请,而饮料公司是保健品公司的股东,股东无权以个人名义申请破产,而大北公司是饮料公司的股东,和大南公司无关系,答案应当为AC

江苏2010年B卷26题:行政组织的结构要素有

1回答2013-01-24 10:12

回答共1条

  • 张瑶

    张瑶 2013-01-28 09:24

    行政组织的基本要素分为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两大类,其中物质要素包括人员、经费、物质设备三个方面;精神要素包括目标、权责结构、人际关系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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