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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2012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问题类别:省公务员问题状态: 已解决 地区:深圳浏览3408次2012-08-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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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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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未就业”是指已毕业但未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仍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派遣和接收的情形。   “暂缓就业手续”是指以下手续之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与原毕业学校签订并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虽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但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被学校正式派遣,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毕业院校、高等教育部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尚未就业派遣证明材料(如协议书、未就业派遣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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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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