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yeshen 的回答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可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资助内容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和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大学生参军退役后参加福建公务员考试还可按规定享受加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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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9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