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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合同第三人履行合同

甲遇购买乙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台,双方就价款已达成一致。因乙已将该设备出租给丙,故双方约定待租期届满由丙负责交付,租期满后,丙未交付,对此甲应向谁请求给付?A乙     B丙     C乙或丙 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是A        为什么不选C呢?  不是有代位权嘛!

问题类别:政法干警问题状态: 待解决 地区:辽宁浏览2924次2014-06-20 00:10

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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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考论坛:http://bbs.huatu.com/ 双方价款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租期届满后,甲可以向乙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即交付该机器设备。动产不交付,所有权未转移。所有权在乙,甲无权向丙要求交付。本合同属于合同法46条规定的附期限合同,期限届至时即租期满后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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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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