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 的回答: 江西省公务员考试近两年考试时间基本固定,3月上旬发布招录公告及职位表,4月中上旬的某个周六安排笔试。
张清 的回答: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各职位年龄条件见职位表)。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报考者须具备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对应学历(有学位要求的,还须具备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对应学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13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2年11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赣人社字〔2011〕515号文件附件1)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江西户籍或系江西生源。 江西户籍是指2012年11月1日前至录用时一直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者江西省内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招考职位要求“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9月30日。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2年11月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张清 的回答: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张清 的回答: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⑴ 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⑵ 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张清 的回答: 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不限的职位,其他的不可以报考。
张清 的回答: 由于招考指南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招录机关对于第二学位的审核是不一样的,有的单位允许报考,有的单位不允许报考,请务必咨询招录机关。
张清 的回答: 这种情况一定要谨慎,参考当年公布的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分类以及 务必咨询招录机关,经招录机关同意方可报考。
张清 的回答: 首先通过《职位表》查询该职位的专业要求,如不确定自己的专业是否符合拟报职位的专业要求时,可以拨打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
张清 的回答: 由于公务员报考是针对特定部门的特定职位,可以通过当年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某个职位的具体要求,不是所有职位都对英语及计算机水平有要求。
张清 的回答: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即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