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蕾 的回答: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所定向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的学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定向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违约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须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您也打开这个链接:http://61.132.255.208:17100/apta/gwy_gzy_2012zf/gwy_click.php?id=1160
夏翠翠 的回答: 您好,在政法干警专业课一般依据您的学历而定,由于专业知识专业性比较强,一般需要您长期的累积,记忆,建议您先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多记忆,参照考纲针对性复习!如果您在复习中有遇到任何困难,您可以具体咨询0551-63671136
森马 的回答: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有关证明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是:①本人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③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李宁 的回答: 笔试于9月15日-16日进行,考点统一设在合肥市。具体安排如下: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16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