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蕾 的回答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8号)规定进行,由司法厅和各市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http://61.132.255.208:17100/apta/gwy_gzy_2012zf/gwy_click.php?id=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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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16:21

李宁 的回答     笔试于9月15日-16日进行,考点统一设在合肥市。具体安排如下: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16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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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09:46

彪马 的回答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于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有关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的部门类别,分别送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审核,报考公安民警职位的送各市公安部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是: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县级民委关于其父母少数民族一方民族情况的证明;④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少数民族一方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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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