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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怎么打印准考证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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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公务员考试怎么打印准考证:公务员考试一般会在笔试前一段时间开放准考证打印,考生只要从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即可找到准考证打印入口,关于公务员考试怎么打印准考证的问题,考生要时刻关注准考证打印时间,这一点在华图www。htexam。net都会第一时间为你公布。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怎么分级别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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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公务员怎么分级别: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哪些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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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档案问题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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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关于公务员考试档案问题主要有下面两种情况: 如我通过公务员考试,可是学校把我的档案弄丢啊。我失去工作,可不可以告学校? 解决方法:首先你得问学校档案发到哪里去了,然后再按照发往地追,这东西个人是不能接手的,都是人事-人事,所以中间出问题是可以追究责任的,当然先 找才是硬道理,就算责任追究下来,你该办的还是得办,中间跑原来的学习河工作单位盖章都够你跑的,等于翻了脸谁都不好过,所以大家静下心冷静的找到档案。 第二种情况:如我的户口和档案在南方,但是我现在在东北工作,想报考国家公务员,不知道这个可不可以?会不会和提交材料或者资格审核什么的有冲突? 专家回答:只要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都可以报考。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时间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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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基本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的中旬,考试时间则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六(准确信息以当年公告为准)。省(区、市)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尚未固定,但一般都集中在冬春两季,而且绝大多数是春季。北京市考试分为两次,近年来分别在二月和十月举行,前者面向在校应届毕业生招考,后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各地考生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什么是公务员录用考试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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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如何分类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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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公务员考试按照组织、实施考试的主体的不同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地方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两种。 (1)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由人事部组织 (属于职位考试)。 (2)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由各省、市人事厅(局)组织 (有的地方属于职位考试,有的地方属于资格考试)。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科目及内容是什...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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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1)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基本上为单项选择题,部分地区常识判断有少量多项选择题(国家公务员考试全部为单选)。 (3)《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概括问题、提出对策、进行论证。考试范围以大纲为准。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中专业科目考试...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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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确定。报考者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什么情况下可以...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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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没有同意规定,具体职位上在分数上有所倾斜。一般是说: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退役军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农村、“三支一扶” 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职位除外),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 子女,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外,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职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 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 贫困生是否可以...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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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报名确认时,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需减免考试费用的家庭困难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笔试合格的考生没有...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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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可以调剂。调剂情况有两种:一种情况是在同一个招考部门内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调剂,这种调剂由各招考部门自行决定和组织。另一种情况是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的跨部门调剂。跨部门调剂由中组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统一组织。跨部门调剂的部门名称、职位名称、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情况,将在人事部网站予以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调剂。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 社会在职人员可...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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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社会在职人员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根据招考对象的不同,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社会在职人员录用考试和应届生录用考试两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既包括社会在职人员也包括应届生;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绝大部分将二者合而为一,少数地方将两者分开考试(比如:北京),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费用是多少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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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负责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网址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一般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为100元。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1回答2013-02-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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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静

    李静 2013-02-25 14:49

    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7月16日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 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 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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